前言
“试用期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吗?在试用期内社会保险费可以打八折吗?” “试用期内,双方都可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吗?”“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毕业季来临,许多高校毕业生开始踏入职场。而履行劳动合同往往皆是从试用期开始。 今天小编就为各位发放试用期员工的新攻略。
权益维护
一、试用期工资可以随意定吗?
不能!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二、试用期时间怎么规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不能!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尽管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在试用期内社会保险费可以打八折吗
不能!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尽管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现在,一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这是不合理且违法的。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能!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如何保证自己所签的合同靠谱?
1、查看合同名称,若为“试用期协议”、“三方协议”那么此协议仅适用于试用期期间;
2、查看“试用期”的时长,是不是在6个月之内;
3、查看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