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新政的内容和亮点解读
新形势新变化促进就业十条是升级的“3.0版”
·2018年底,我市出台“1.0版”促进就业十条,退出适度降低社保费成本、奖励企业招工费用等含金量十足的政策举措。
·2020年6月,我市在此出台“2.0版”促进就业十条,进一步推出社保减免延缓等更有力的减负稳岗“组合拳”
“3.0版”促进就业十条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围绕“降成本、促增长、稳重点、有服务、夯基础、强保障”六大核心内容,提出若干强有力的举措,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降成本,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1.是延长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原定2021年4月30日到期的政策,延长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且结合省级统筹费率标准调整工作,统一实施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2.是延长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期限,原定2021年4月30日到期的政策,延长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3.是继续实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促增长,着力扩大就业供给
1.是强化投资、外贸对经济的拉动和对就业的促进效应,强化就业政策与产业、财政、消费、金融等政策的协同联动。
2.是落实定向降准政策,补贴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确保中小企业这一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持续畅通。
3.是鼓励创业,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将贷款条件中的小额消费贷款限额由5万元放宽至20万元,贷款额度和消费贷限额居于全省前列。
4.是加强孵化载体建设,将创业孵化补贴期限延长至2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稳重点,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1.是持续加大政策性岗位供给力度,进一步深挖国企和基层社区服务岗位,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稳中有进。
2.是实施高校毕业生留珠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建立政校企联盟,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珠就业创业。
3.是开展失业人员分级分类精准帮扶,精准开展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和就业服务,“闭环式”管理让失业人员“一技在手、就业不愁”。
4.是延续脱贫人口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和特殊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再安置,避免脱贫人口因失业返贫致贫。
四、优服务,着力优化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环境
1.是支持港澳青年参加实习见习,对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人员按不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是强化政策的协同性和集成性,来珠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群体同等享受我市就业创业和人才住房补贴优惠政策。
3.是港澳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享受最长三年“零”租金、“零”物业管理费优惠政策。
五、夯基础,着力加强职业培训。
1.是开展“粤菜师傅”专项招聘以及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建设。
2.是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厂中校”“校中厂”校企合作项目,聚焦“5+1”战略产业集群开展精准技能培训,全方位扩大技能人才供给。
3.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等高素质农民培训,引导青年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发展。
六、强保障,着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
1.是增加劳动者失业登记选择范围,提升就业服务便利度。
2.是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开展招工用工、线上线下招聘、返乡返岗专车专列等就业创业服务,延伸公共服务覆盖半径。
3.是加大技能人才和紧缺员工引进力度,为经济体量和产业发展提供充足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