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技术人才两个职称评价标准出炉!

发布:2021-09-01 点击:8,570

 

广东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

两个职称评审标准公布。


 

广东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

   

  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初级职 称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等级职称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产品设计体验设计两个专业方向。产品设计方向包括设计策略、产品结构、工艺设计、产品展示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服务流程和商业模式设计等工业设计技术岗位、体验设计方向包括用户体验、交互设计、产品架构、品牌规划、艺术创意、界面设计、视觉设计、原画设计、角色设计、动效设计、多媒体设计、服务设计等工业设计技术岗位。

 


 

 评价条件

 


 

1、技术员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产品设计方向:须关注产品设计的发展动态,了解工业产品的设计流程、设计方法、熟悉工业产品的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材料特性和制造工艺,具备基本动手能力和软件操作能力,能够辅助完成一般性工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

 

体验设计方向:须关注体验设计的发展动态和设计流程与方法,了解用户体验、用户分析、大数据运用、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视觉传达、商业(服务)模式创新以及软硬件产品的系统构架、具备基本动手能力和软件操作能力,能够辅助完成一般性软、硬件产品设计创新的相关工作。

 


 

2、助理工程师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产品设计方向:须了解产品设计的发展动态,熟悉工业产品的设计流程、设计方法,基本掌握工业产品的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材料特性和制造工艺,具备动手能力和软件操作能力,能够参与完成一般性工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

 

体验设计方向:须了解体验设计的发展动态和设计流程与方法,初步掌握用户体验、用户分析、大数据运用、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视觉传达、商业(服务)模式创新以及软硬件产品的系统构架,具备动手能力和软件操作能力,能够参与完成一般性软、硬件产品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设计等相关技术工作。

 

  2.任现职期间,参与完成具有一般难度的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产品项目,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担任本专业1项小型设计项目的设计分项或技术负责人,并实现成功量产(规模化销售)。

  (2) 参与完成本专业1项产品策略研究、用户研究、创意设计、技术集成、工程协同、供应链整合以及制造、调试、检验、服务模式创新等项目。

  (3) 参与完成本专业1项标准化、可靠性、产业化推广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市(厅)级工业设计奖(赛)三等奖以上或其他相当级别及以上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

  (5) 获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1件或软件著作权登记2件(均排名前三)。

 

  3.具有一定的设计研究和归纳总结能力,提交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技术报告、技术方案1篇(第一作者或独著,经用人单位证明)。

 

  4.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3、工程师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或具备大专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计流程、研究方法和设计方法。具有独立完成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产品设计方向:须掌握产品设计的发展动态,熟悉工业产品的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材料特性、制造工艺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创意表现能力,具备承担一般性工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体验设计方向:须掌握体验设计的发展动态和设计流程与方法,熟悉用户体验、用户分析、大数据运用、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视觉传达、商业(服务)模式创新以及软硬件产品的系统构架,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创意表现能力,具备承担一般性软、硬件产品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2. 任现职期间,参与或独立承担或主持完成具有较大难度的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产品项目,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担任本专业1项大型设计项目的设计分项负责人,或2个中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3个小型设计项目的主要设计或技术负责人,并在项目中发挥较好作用。

  (2) 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设计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2项,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3) 省(部)级工业设计奖(赛)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相当级别及以上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

  (4) 获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登记)3件(均排名前三)。

 

  3. 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提交正式发表(包括在本专业期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组织并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或技术方案1篇(第一作者或独著)。

 

  4.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4、正高级工程师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 不具备上述学历、年限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1) 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 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等奖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3) 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家高层次人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者。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具有系统、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备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和功底。

 

  2.精通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国内外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

 

  3.有很高的行业认可度,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4.具有指导和培训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工作,具有很强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影响力。主持完成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省(部)级研究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国家级研究课题1项;或主持制定、修订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规划、标准或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2项;或作为主要著作者出版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类相关行业发展报告2份或专著、编著、教材等1部,并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从事技术转移转化运营工作,具备很强的实践能力和行业影响力。作为主要负责人运营重大技术转移转化项目2项,成功实现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的转移,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重大技术中试孵化、技术投融资、技术成果运营等报告和方案4项,经评审专家认定为项目成功落地做出重大贡献。

 

  3.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工作,具备很强的服务能力和行业影响力。作为主要负责人为实现技术转移转化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4项,经评审专家认定为促成技术交易、订立技术合同并落地实施做出重大贡献;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资源配置服务4项,经评审专家认定为推动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的专业化、品牌化,推动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做出重大贡献;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国家或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成果、行业共性技术、行业关键技术的转移转化工作,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著作者,公开出版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经评审专家认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形成国家或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成果等转移转化的决策咨询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2项及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经评审专家认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2篇。

 

  3.经评审专家认定,作为主要负责人撰写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政策性文件、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研究报告、专业教材等成果2项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起草技术合同、服务合同、投融资协议等4项以上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