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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司法局社会管理协管员招聘启事
日期:2020-02-19   浏览:3,318次 分享:

为促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珠海市司法局社会管理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地点

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专职调解员1名。

工作地点:

珠海市柠溪路208号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珠海市户籍优先;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有人民调解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能熟练操作、应用电脑;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薪酬待遇

医疗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享受社会管理协管员专业技术类岗位工资待遇标准,平均薪酬待遇42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珠海市直单位社会管理协管员购买服务规定。

四、工作内容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案例、信息编写等文字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实行面试。报名人员填报《社会协管员报名表》,附上大一寸免冠电子相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发送指定邮箱。原件面试时现场提供并核对。报名人员对提供所有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已录取取消录取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址:2020年2月17日-2月28日

3、报名邮箱:zhsfzzc@zhuhai.gov.cn,邮件主题写明“医调委社会协管员报名”字样。

4、资格审查:珠海市司法局资格审核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资格审核组通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定。

六、其他事项

社会管理协管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医疗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020年2月17日

附件1: 医调委附件:社会协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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